2019-12-13 来源: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信人社办〔2019〕49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平桥区人社局审核,第三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和条件的企业有9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请与平桥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监督电话:0376-3702289。
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