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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倾力调解化纠纷 锦旗字字显真情

2023-07-06 来源:平桥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烨然 宋普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将一面印有“人民的好法官 正义的守护者”字样的锦旗送到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婷婷的手中,对李婷婷在办案过程中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被告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承包某改造工程与原告信阳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如期履行了供货义务,但到2021年1月,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一直迟迟未能支付。双方就拖欠货款再次签订协议,从2022年1月1日起每月壹分三厘结息,直至货款及利息全部付清为止。但此后,被告并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李婷婷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单纯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要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寻找一个“最优解”。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多次联系双方公司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得知被告并非故意一直拖欠货款不付,而是公司很多款项没有收回,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希望能够多宽限些时间。原告却认为这是被告故意拖延时间的托词,坚决要求被告一次性付完全部货款。信任出现危机,调解陷入僵局,如何修复双方之间的信任并促成双赢,成为法官面前的现实难题。

 

        李婷婷多次组织双方洽谈协商,对合同中各项货款进行了具体核算,并围绕付款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焦点问题与双方企业负责人拟定调解协议,告知原告调解协议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告不能按照协议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向被告说明,调解结案既能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又能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利于企业快速走出困境。最终,原告表示:“我不信任他,但我相信法官!”同意调解意见,双方约定拖欠的货款及利息共计278万余元于2023年10月前分四期付清,至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双方企业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承办法官不能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尽力获得双方企业信任,赢得双方企业全力配合。本案中,我们付出大量精力协调各方、释法明理,打开企业心结、打破案件僵局,案件得到双赢、共赢、多赢效果,这是对各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意。”再谈起本案时,李婷婷这样说道。该案的顺利化解是平桥法院营商环境案件的一个缩影,未来,平桥法院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形成合力,更好地提升当事人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体验感,更有实效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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