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6 来源:平桥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烨然 宋普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将一面印有“人民的好法官 正义的守护者”字样的锦旗送到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婷婷的手中,对李婷婷在办案过程中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件受理后,李婷婷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单纯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要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寻找一个“最优解”。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多次联系双方公司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得知被告并非故意一直拖欠货款不付,而是公司很多款项没有收回,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希望能够多宽限些时间。原告却认为这是被告故意拖延时间的托词,坚决要求被告一次性付完全部货款。信任出现危机,调解陷入僵局,如何修复双方之间的信任并促成双赢,成为法官面前的现实难题。
李婷婷多次组织双方洽谈协商,对合同中各项货款进行了具体核算,并围绕付款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焦点问题与双方企业负责人拟定调解协议,告知原告调解协议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告不能按照协议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向被告说明,调解结案既能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又能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利于企业快速走出困境。最终,原告表示:“我不信任他,但我相信法官!”同意调解意见,双方约定拖欠的货款及利息共计278万余元于2023年10月前分四期付清,至此该案顺利调解结案,双方企业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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