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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职律师服务企业” 活动实施意见

2022-06-24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年”要求,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点多面广”、既熟悉法律业务又熟悉行政事务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我区企业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现就开展“公职律师服务企业”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要求,通过组织指导全区公职律师服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助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实施意见
        1、组织公职律师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优势,积极开展与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企业及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和规避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公职律师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月至少一次,如有企业主动邀请,应当及时组织宣讲。

 

        2、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涉企民事纠纷、政务纠纷的调解,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企业转型、关停搬迁、破产重组等方面带来的社会问题。引导企业及企业职工依法理性解决纷争,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3、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要围绕征地拆迁、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化解、民间融资、市场交易、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通过开展“法治体检”、评估论证,着力加强风险预警预判预防,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社会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法律风险。要充分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通过法治体检,了解企业需求,服务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从而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精准性、科学性。服务企业公职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企业可以点名要求公职律师为其提供涉企问题法律咨询意见。对于重大、疑难涉企法律问题,公职律师服务企业工作团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会商,确保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准确、实用。

 

三、保障措施
        1、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公职律师服务企业活动的组织领导。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成立公职律师服务企业工作团,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程雯升、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尹国成分别任正副团长,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马金龙、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周洁为联络员。公职律师服务企业工作团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督查督办室。

 

        2、公职律师服务企业活动是无偿的,严禁公职律师借为企业服务谋取任何私利和侵占企业利益,不得接受企业提供的餐饮、交通工具、礼品礼金等。公职律师对服务企业活动中了解掌握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企业经营者、管理者、职工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3、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要为公职律师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要建立落实奖惩机制,及时对在服务企业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公职律师给予表彰奖励,把公职律师在服务企业活动中的表现作为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加分事项。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委政法委员会      信阳市平桥区司法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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