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1 来源:平桥人大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闭幕后不久,党中央就高规格召开全面依法治国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之际,我们即将迎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治国理政规律,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运用法治力量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历史和现实深刻昭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作出的决策部署,着力在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真正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以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让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不断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守护者、捍卫者,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厚植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