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杰、陈胜经、陈勇参加执法检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程岗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浉河北路与富民南路交叉口、富民北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二小分校门口、财政局路口、中心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安全设施管理情况和市交警支队数字化指挥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后,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并与相关部门单位、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平桥区贯彻实施《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平桥区高度重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在道路交通保畅保通、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形成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检查组要求,一要提高重视程度。继续从道路交通规划建设、配套安全设施和标志、规范车辆停放等方面多措并举,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二要强化措施办法。加强联合执法,有效整治违章占道经营、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三要抓好贯彻落实。统筹规划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城市综合提质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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