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2 来源:平桥法院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终于帮我追回了这笔货款!”收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连连道谢。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拘传,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案情回顾
2016年被告吕某某因建房在原告信阳市某预制场处赊购砖垛,原告多次索要后仍有23365元货款未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平桥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相应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2024年7月2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赵萌第一时间向吕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明确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查控的方式,全面核查吕某某的财产状况,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告偿还了14772元。2025年8月20日,申请人主动向承办人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前往被执行人吕某某居住地将其传唤至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刚柔并济”理念,既严肃说明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失信、限高甚至刑事责任,又耐心讲解主动履行对信用修复的重要性。经近两小时释法明理,吕某某终于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经执行法官计算欠款本息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8月20日偿还4300元,剩余款项于2025年12月30日前还清,其余再无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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