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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丨二十年通道保卫战!平桥法院巡回审判 “接” 回邻里情

2025-07-04 来源:平桥法院 作者:宋   普

        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哪里,法院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6月27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洋河法庭巡回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案件简要


        胡店乡某村的原告与被告相邻而居,共用一条两米宽的公共通道。早年双方在公共通道内搭建设施、种植树木致通行受阻,1999年经乡村调解达成“各退一步”调解协议:各自清除杂物让出两米公共通道。原告依约拆除自家违建,被告不仅未履行承诺还圈占通道加盖围墙。原告经多次协商未果,诉至平桥法院。


巡回审判

 

        洋河法庭庭长叶合青在充分了解案件经过后,意识到要解决的不仅仅是能看见的墙,还要解决两家人之间看不见的“心墙”。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洋河法庭工作人员来到案涉地进行现场勘验,并仔细踏勘记录公共通道、原、被告房屋建筑四至界限等细节。考虑到农村相邻关系纠纷日益增多的现实,巡回审理能够很好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引导效果,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争议地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答辩、举证、质证,并展开充分辩论。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进行释法明理,指出相邻权纠纷需以事实为依据,既要考虑客观情况,也要依法判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邻里间合理容忍义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庭后,承办法官针对相邻关系纠纷中的法律规定开展了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为旁听村民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法治宣传手册。


法官说法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边界是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对于不动产权利人而言,在通风、采光、出行等受到影响时应秉持和谐友善精神,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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