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8 来源:平桥法院 作者:杨烨然 陈嘉昕
气清景明,“执”为民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合法权益,4月4日至6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抓住清明期间部分被执行人返乡祭祖的黄金时间,马不停蹄奋战在“豫剑执行”路上,针对在外规避执行当事人进行“狙击战”,用真金白银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
清晨的风寒意未减,而6:30的院广场,平桥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早已排兵布阵,整装待发。为确保此次行动“稳、准、狠”,真正达到拘传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各执行团队早规划、早部署,逐案逐人制定执行方案。 随着执行局局长杜正威一声令下,39名执行干警、7辆警车迎着晨曦微光奔赴执行现场,依法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行为、“拖、逃、赖、躲”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拘传拘留。
执行现场,干警们针对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或靶向施策,讲清法理;或晓以利害,讲明事理;或刚柔并济,讲透情理,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例一: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邓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在平昌关镇发现被执行人邓某的活动踪迹,并立即通知执行法官。承办人庞伟这边刚挂完电话,顾不上还在下雨的天气,带领几名干警快速到达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控制,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案例二:
在张某与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柳某拖欠执行款项,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其诉至平桥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杨君瑞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经过网络查控也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这天晚上,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将从郑州乘坐火车前往外地,当日夜里执行法官带领3名干警连夜奔赴郑州,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请求法官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案例三:
在执行陈某与许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一天上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停放在羊山九街某处,当即与案件承办人孙鹏进行电话联系,接到线索的法官立即派出外勤人员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和车辆扣押至平桥法院内,经过执行法官与干警的悉心调解,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50000元。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平桥法院执行局共计出动干警39人次、警车7辆,成功拘传被执行人16人,扣押车辆3台,达成执行和解12件,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49万元。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信任。下一步,平桥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执”的高度责任感,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掀起执行攻坚“热潮”,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