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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丨“法院+人社”联合发力 劳动者受害纠纷就地化解

2023-07-27 来源:平桥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烨然

   “法院+人社”联合发力 劳动者受害纠纷就地化解

 

 

        “领导你好!我因务工受伤,公司就只赔偿了一点医疗费,我应该去哪里说理?”7月25日上午,一名手缠绷带,操着一口浓厚外地口音的男子推开了信阳市平桥区信访局的门。当天,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正在接访,“同志请坐,这就是说理的地方!”张楷永院长张罗着男子坐下,仔细询问着事情经过。


        2023年7月12日,男子徐某在为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右手无名指不慎受伤骨裂,经医院治疗,于7月15日办理出院。出院后,徐某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要求一次性赔偿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共计50000元。公司则认为徐某的主张缺乏依据,索要的赔偿金额不切实际,一直未能给付赔偿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这才有了徐某来到信访局寻求帮助的一幕。



        张楷永院长得知徐某此行主要是为了确认劳动关系,但确认劳动关系后还需要认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最后按照伤残等级等要求赔偿费用,既耗时又费力。了解到公司在徐某受伤后主动支付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应当是愿意承担赔偿费用时,张楷永院长提出此案可以由法院立案庭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为减轻受伤劳动者和用人公司诉累,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吕寿春带领“泥土情”调解室工作人员迅速出动,一同前往区信访局做调解准备。



        在现场,徐某用手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网上立案,立案庭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审核并通过,将该案流转至“泥土情”调解室。由于徐某对劳动关系及工伤认定存疑,张楷永院长联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建来到调解现场,以工作时间、工资问题为切入点,列举同类案件为徐某释法说理,答疑解惑。

 

        调解中,调解员为徐某分析伤情可能达到的伤残等级和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劝说其如达不成协议将面临鉴定及诉讼程序,就徐某目前异地务工受伤情况来看,达成和解将是最优解;同时从公司声誉及陷于诉讼所投入的成本等方面入手,劝说公司积极承担责任,拿出赔偿诚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联动,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公司共赔偿各项费用37000元,除去徐某住院期间已支付的15000元,当场履行了剩余22000元赔偿款,至此该起提供劳动者受害纠纷在“法院+人社”的联动下就地化解。


府院联动

 

        此次调解是平桥法院运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通过法院和人社局共同发力,形成了司法专业和行政高效的有力互补,探索出简便易行、便民利民的矛盾化解方式,打出一套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组合拳”!下一步,平桥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凝聚工作合力,推进诉源治理走向深入,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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