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2 作者:王雪阳 陈嘉昕
“衷心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解决了难题!”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视办案实效,高效审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当事人送来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亲民解忧”的锦旗,向城东法庭副庭长黄媚表示诚挚谢意,点赞法官温情司法,高效便民。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被告孙某骑电动自行车超越前方同向电动自行车时,货物撞到案外人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致案外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被告孙某与原告赵某系雇佣关系,事发时被告正在为原告送货,平桥法院针对上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出“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雇主(即原告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即被告孙某)追偿。”的判决。在原告按判决书支付赔偿款后,联系被告追偿赔偿款,讨要无果后,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为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同时也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黄媚本着高效、圆满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一边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一边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联系,开展双方工作,进行释法明理。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仍然没有轻言放弃,在主持该案审判过程中坚持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以真诚之心向双方耐心解释各项赔偿项目的具体法律规定,安抚各方情绪,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同时根据基本案情、事实及证据材料等,提出解决思路。
在被告表明自己现在没有工作,无力承担经济赔偿后,黄媚法官悉心劝导原告能做出适当让步,原告表示自己未能做好相关指导、管理监督工作,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愿意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尊重法院判决,接受判决结果,至此,该案以双方满意的方式圆满审结。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真诚的工作态度给予了称赞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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