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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有力执行获赞誉 真情致谢送锦旗

2022-08-29 作者:陈嘉昕

      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务实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8月24日,当事人专程来到平桥法院,将一面印有“高效执行楷模 为民不辞辛劳”的锦旗送至执行局员额法官方斌手中,用最质朴、真挚的方式,表达对执行局干警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的高度赞赏和感谢。

 

 

      2019年5月31日,原告平桥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签订《微贷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原告借款50万元,用于门店装修,借款期限为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5月31日。原告同时与尹某、李凤某签订《微贷保证合同》,约定对刘某的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到期后刘某申请展期,展期至2021年4月30日,但到期后刘某仍未归还贷款,出现逾期情况,直至2021年8月,原告某银行客户经理多次走访催收无果后将三人诉至平桥法院,法院判决刘某于8月27日前偿还借款及利息,尹某、李凤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人仍未履行判决义务,故原告向平桥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由执行法官方斌办理,案件立案执行后,经网络查控查明被执行人名下负债累累,房产、车辆均被其他法院查封处置,银行账户余额只有零星几十元,远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工作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与公司经营地点调查取证,终于查明被执行人李凤某与其丈夫共同购买了某处房产,随后对该房产进行依法查封,并告知被执行人李凤某,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李凤某得知名下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与其丈夫沟通,筹集资金22万余元,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将所筹现金带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将钱款交付至原告某银行工作人员手中,并达成协议,剩余欠款由刘某、尹某继续偿还,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锦旗凝聚了群众无限真情,承载了对法官的赞誉、感谢和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一直以来,平桥法院从实际出发,在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件执行案件的同时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执行水平和办案能力。下一步,平桥法院将持续提高审执质效,落实审执职能,坚守初心,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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