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来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王雪阳
“全体起立,现在宣判!被告人李某林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11月10日下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振担任审判长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被告人犯抢劫罪的刑事案件,案件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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