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5
车辆是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出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下面就来曝光几起近期的酒驾案例:
案例一:
2020年07月29日01时25分,杨高生酒后驾驶豫SEU15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至平桥区平安大道与平西路交叉路口西侧时发生交通事故。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60mg/100ml,杨高生醉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
2020年08月7日07时01分,张竹默驾驶的豫SH9X31号小型轿车行至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左转弯时发生交通事故。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98mg/100ml,张竹默醉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平桥勤务大队提醒您:酒后驾车太危险,事故就在一瞬间,拒绝危险驾驶!请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握住生命的方向盘,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