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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有道更要德 “佛系”驾车要不得

2018-09-03 来源:明港勤务大队 作者:李代余 田连合 刘欢


 
  近日,明港交警查处一“佛系”男子一次因醉驾被判刑和四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简某今年64岁,老家在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退休前在确山县一农机站工作,2012年购买了豫Q***76号五菱面包车,该车在简某退休前平时由专职司机驾驶,简某当时也没考虑过考取驾驶证。2013年底在简某退休后,因没有司机才着手办理驾驶证,平时自己也是边学边开。2015年7月13日,简某驾该车在确山县与他人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对方要求其赔偿400元,双方协商未果,引发对方报警。确山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简某不光无证驾驶证,而且满身酒气,最终经检测认定其构成醉驾,其被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一个月和罚金的刑事处罚,因为并处禁驾五年的行政处罚,其已经考到科目三的驾驶证也因醉驾而“扼杀”掉。

  简某为自己的无证醉驾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常人肯定不敢再驾车了,但他是个“胆儿肥”的人。2016年12月30日,简某驾车从信阳市区往罗山县送朋友回家时,再次因无证驾驶被罗山交警在伍家坡查获并处以罚款。被罚后仍不吸取教训,依旧我行我素。2018年3月26日,简某回老家十三里桥上坟行驶至宝石桥第三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浉河勤交警查处,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次被罚后,简某更是将其“佛系”生活态度发挥到极致,仍旧无证开车上路。2018年8月17日,简某驾车从信阳到确山办事,车恰巧在确山出现了故障,一个星期后修理厂通知他去领车,24日11时许简某驾驶刚修好的车辆返回信阳时因所驾车辆未年检引发缉查布控系统报警,被明港交警逮个正着,经查,简某依旧是无证驾驶。面对如此执着于无证驾驶的“佛系”男子,明港交警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一个多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

  简某在退休前可谓“根红苗正”,退休后因醉驾而犯过罪,因无证驾驶违法多次被处罚,回顾自己的“辉煌记录”,回想交警们的谆谆告诫,简某彻底意识到自己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当即表示要把该车出售,没驾照决不再开车了。无证驾驶,害人害己;挑战法律权威,必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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