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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升学喜酒后驾车 A1A2证被降级

2018-07-18 来源:明港交警队 作者:李代余 田连合

  

  信阳市平桥区邢集镇某庄村的冯某兵是一个有20年驾龄的A1A2证老司机,7月13日夜晚,他在参加朋友儿子的升学喜宴后驾车被明港交警查获,其酒后驾驶违法被予以严惩。
  
  入夏以来,明港交警始终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狠抓,持续做到精心组织部署,科学安排警力,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7月13日夜晚,大队民警、辅警在辖区的107国道开展巡逻管控,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2时执勤人员在107国道明港军民路口对过往车辆开展检查,豫SJ***7号小型汽车行驶至执勤点排队待查时突然倒车,行为反常,现场交警快速反应,随即将该车拦停,发现车内存在酒味,驾驶员冯某兵面部较红,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冯某兵酒精含量为71MG/100ML,民警立即将冯某兵传唤至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了解,冯某兵当晚和几个朋友一起在邢集吃饭祝贺朋友孩子升学,饭中饮用了些许白酒,饭后朋友们大都各自回家了。其中一个朋友王某欲回明港没有交通工具,一向热心的冯某兵就提出驾车将其带回明港,其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107国道明港军民路口发现交警执勤,王某支招倒车“开溜”,结果还是被交警查个正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明港勤务大队对冯某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A1A2证降级为A2A3的行政处罚。
 
   明港交警友情提示: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酒驾是违法行为,醉驾构成犯罪;如若朋友小聚品酒后出行,可找人代驾或妥善存放车辆后乘坐出租车,切莫怀有疏忽、侥幸心理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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