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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明港交警严惩一“假司机”

2018-03-19 来源:明港勤务大队 作者:李代余 田连合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今年3月15日是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明港交警蜀黍当天也对一准驾不符的“假司机”予以重罚。
   
  大家都知道,真正的驾驶人,首先要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要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3月14日下午,明港勤务大队民警在明港杨楼路口正常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对豫Q***68号重型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朱某所持驾驶证为B2证,按照规定驾驶该车需持A2驾驶证,朱某陈述称其并不是该车的司机,他是该车的随车人员,因司机有事他就主动临时“代驾”该车,没想到却被交警逮个正着。明港勤务大队在查明事实后,3月15日依法对这个准驾不符的“假司机”朱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B2驾驶证降级为C1M证。朱某今后不光不能驾驶重型牵引车,就连大货车也开不了。
   
  明港交警提醒:风里雨里我们都会在各大路口等你,驾车切勿心存侥幸;交规与安全同在,守法与幸福相连;坚决不做“假司机”,争做自律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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