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4 来源:平桥区融媒体中心
民兵工作常识 广大民兵和社会各界群众: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为加强新时代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国防知识和民兵工作政策,平桥区人民武装部汇总梳理了民兵工作常识,供广大民兵和社会各界学习。
一什么是民兵民兵是武装力量。《国防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民兵工作条例》第2条:“民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是群众组织。《民兵工作条例》第2条:“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
五民兵的分类民兵主要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八民兵的奖励民兵、民兵组织和人民武装干部在参战、支前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在完成民兵工作或者执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其他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给予奖励。
平桥区人民武装部 2025年5月 |
© 2000- 平桥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法律顾问:张慧君 孔涛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210011 | 豫公网安备41150302000135号 | 豫ICP备20210201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