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4
平桥区第二十五例确诊患者 刘某,男,47岁,居住于平桥区平西办事处家属院。1月18日刘某与其父亲(已确诊)、胡某(已确诊)等人在浉河南路铁路桥旁地锅鱼庄聚餐;1月24日在家与其父亲(已确诊)等人同餐;1月25日与胡某(已确诊)一起去其父亲(已确诊)家做客拜年聚餐;1月26日至1月30日在家未外出;1月31日其父亲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1日在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四院)CT检查后回家隔离观察;2月2日至2月10日居家隔离观察未曾出门;2月11日去市四院复查CT后回家隔离观察;2月12日去市四院发热门诊检查,随即入院;2月14日确诊后在市四院留置观察点治疗,为我区第25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平桥区第二十六例确诊患者 刘某某,女,57岁,居住于平桥区平昌关镇平昌村南园组。1月27日刘某某因骨折就诊于市四院,手术后在市四院骨一科五病房(17床)治疗;期间曾与同病房骨折患者张某母亲李某某(平桥区确诊病例)有过接触,2月11日突然高热,最高体温达39.6C°;2月12日因“肺部感染”进行隔离治疗;2月14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我区第26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请相关小区居民及近期(14日)内与上述确诊病人患者有过接触或同日在同一场所活动的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加强自我防护,在家隔离观察,直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的第14天,按要求监测体温,在社区(村)医生指导下做好家庭消毒和垃圾处理。 2.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社区电话报告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身体健康状况。 3.居家观察期间要服从管理,有问题或困难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4.居家观察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身体出现不适,立即主动告知,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与他人接触。
为切实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请近14天内有湖北、武汉居住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居民,此前未报告、未登记的,要立即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报告,并自觉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拒不报告者,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同时,平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乡、镇、办事处欢迎广大居民举报。
平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0376-3702785、0376-3702781
各乡镇、办事处值班电话: 平桥办事处:3771337 平西办事处:3800766 平东办事处:3893595 震雷山办事处:379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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