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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201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2018-12-12 来源:平桥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法规政策,按照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即可通过双向选择,更好地满足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达到适配的目标,又要重视退役士兵的服役贡献,保证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服役士兵优先选择岗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提升安置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为做好2018年全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2018年度共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22人,其中转业士官20人,持非农业优待安置证2人。

 

  二、安置程序

 

  安置工作全面推行“阳光安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安置对象、安置岗位、安置程序、安置结果“四公开”的办法,实行量化评分、按分排序、按序选岗、人岗匹配的原则。如接收用人单位有岗位特殊要求的,先选有岗位要求的。安置全过程由相关监管部门和选岗的退役士兵监督。

 

  1、量化评分

 

  根据《平桥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每位待安置人员档案进行核查,并进行量化评分,评分表由退役士兵本人核对签字。量化评分总分×70%计入选岗得分。

 

  2、笔试

 

  由区人社局组织待安置退役士兵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防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30%计入选岗得分。

 

  选岗得分=量化得分×70%+考试得分×30%。量化得分、考试得分、选岗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

入)。

 

  3、选岗

 

  由区编办根据当年安置人数及我区各事业单位人员及编制情况明确一定数量的岗位并提前公示,待安置人员按选岗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选岗总得分相同的,量化得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出生日期早者优先),将选岗情况向社会公布。不选择单位的,视为主动放弃安置,将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4、安置

 

  待安置人员选岗公示期满后,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区委、区政府下文安置,安置对象持退伍安置办的分配介绍信于7个工作日内到所安置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

 

  三、时间安排

 

  1、12月12日由区编办根据待安置人数及我区各事业单位人员及编制情况,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明确安置岗位;

 

  2、12月13日-14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结合退伍档案进行量化评分;

 

  3、12月16日由区人社局组织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进行考试。

 

  4、12月22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退役士兵选岗并公示;

 

  5、12月下旬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审批同意后,下文安置,12月底安置工作结束。

 

  四、工作要求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巩固国防维护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调,确保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
要严肃安置纪律,严格落实政策,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重点督办、限期解决;对拒收或变相拒收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督导改正。

 

  附:1、平桥区201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表

 

    2、平桥区2018年度退役士兵安置量化评分表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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